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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渠又一站,蔡全义律师为红山业主代表讲物业法律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6-4-18 16:38:43  点击:4078

雨后贵晴,连续阴雨后的阳光显得格外妩媚。2016417日,无锡红山花园业主代表大会在溪南社区二楼会议室召开。金渠律师蔡全义、倪娟应邀参加会议。蔡全义律师为参加会议的业主代表、业委会委员、监委会成员做了物业法律讲座。


本次业主代表大会的第一项议程是法律服务站揭牌仪式,蔡律师与社区民警、业委会、居委会领导共同举牌合影。这标志着江苏金渠律师事务所与红山花园共建的法律服务站正式成立,金渠律师建设的社区法律服务站又增加了一个。作为法律顾问,金渠律师将每月进小区办公一次,与业委会探讨业主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为小区业主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努力推动社区治理法治化。


揭牌仪式结束后,蔡全义律师应邀为与会人员做了关于业主自治与物业管理的法律讲座。在讲座中,蔡律师首先介绍了金渠律所在物业法律服务的基本情况。蔡律师说,金渠律所长期专注于物业法律的研究和服务,2003年代理的百合花园物业案是无锡首起住宅区公建配套设施产权纠纷案,2010年代理的春江花园物业案被二十多家媒体报道,位居江苏十大民生案例之列,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指导性案例,金渠物业法律服务更专注于系统研究,更注意业主自治组织的建设,以规范化建设减少纠纷。在关于专业法律知识的讲述中,蔡律师从物业、业主自治、物业管理、业主大会与业委会等基本概念开始,讲述了业委会与房管局、街道办、居委会之间的关系,分析了业主自行管理物业模式下业主与业委会的关系,重点阐释业主代表大会的法律地位及运作规范。

讲座结束后,业主代表大会就业主自治组织活动规范及经费预算问题进行了表决。


据悉,江苏金渠律师事务所在担任法律顾问的多个小区设立了社区法律服务站,经常性地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根据计划,金渠物业法律服务中心今年将在无锡多个区域就业主自治与社区治理问题开展巡回演讲。金渠律师执著进取,以专业知识履行律师的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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